公司换了出纳,原来的出纳交接时候,银行印鉴的更换,工行说,有3天的审核期,3天后拿新出纳跟原来出纳的个人私章去才能办理,原来出纳跟公司有点矛盾,在希望对方拿出私章办理,就拿别的理由当借口,不配合,知道这是作为一个会计没做好监交的责任,老总已经签字离职申请,原来的出纳是不是还有责任完成未了事件,或者是以后出现的曾是她经受的事出了问题,也是要负责人?如果不配合完印鉴的更换,公司有理由克扣工资或别的惩罚吗?

wiling
于2017-03-02 12:39 发布 3009次浏览
- 送心意
笑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