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乙公司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老师,这道题的文字公式是什么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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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7-02-24 09:47 发布 3193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2-24 09:55
那文字形式的公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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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借:委托加工物资 300000
贷:原材料 300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24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40000*0.13=31200
借:应交税费-消费税 (300000%2B240000)/(1-0.1)*0.1=60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0%2B31200%2B60000=331200
借:原材料 300000%2B240000=54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540000
2022-05-19 10:57:13

企业收回后继续加工为应税消费品,所以消费税不计入成本
30000%2B5000=35000
2020-05-26 11:27:35

你好,假定企业收回后继续加工为应税消费品,计算该批委托加工材料成本=30000%2B5000
2020-05-26 10:27:22

借委托加工物资300000
贷原材料300000
2022-05-18 10:51:29

您好,两种差异只有一个,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所产生的消费税挂在税金及附加,然后在应交税费-消费税挂账,如果是用于销售的,那么直接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当中,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2019-09-10 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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