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改为查账征收方式的企业,其改为核定征收方式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结转,用以后采取查账征收方式年度取得的所得弥补,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这个五年是包括核定征收的年度吗?比如A公司2017年度-113万,2018年度-216万,2019年度-19万,2020年度核定征收、2021年度核定征收,那么A公司2022年度查账征收,有盈利时,可以结转2017年度-113万的亏损额吗?

清雨味道
于2021-12-24 19:32 发布 162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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