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2016年初,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科目 余额为 借方余额0.02元。 2016年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科目 贷方累计发生额比借方累计发生额多0.07元。(也就是计提的比实际缴费的多了0.07元) 2016年末,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科目 余额为 贷方余额0.05元。 那么 2017年初 做一笔 这样分录把多计提的冲销是不是 就可以了? 摘要 :冲减之前房产税多计提 借:其他业务支出 -0.05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0.05

腼腆的眼神
于2017-02-21 14:58 发布 156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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