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在工业企业会计实操中第53号记账凭证分录的贷方为什么不能这样写?个人所得税不是单位代扣代缴吗? 贷方: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0342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80
幸福的台灯
于2014-12-17 15:40 发布 1091次浏览
- 送心意
赵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4-12-17 22:19
谢谢老师的回答,还有一个问题,工业会计实操第70号记账凭证中的设备维修费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什么分录不能写成 制造费用-维修费927.35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两笔分录,而是合成了一笔分录,全部归为制造费用?这里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吗?
相关问题讨论

四月份缴纳三月份的个税,依据是三月份账里的二月份工资表
员工未转正,需要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员工已经转正但是社保自己缴纳,需要企业代扣代缴所得税
2019-04-15 09:19:29

所有有雇员的单位都需要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2015-10-24 13:51:10

是的。。。。。。。。。。。
2015-10-31 14:01:59

你好
问下税务局
应该没有缴纳或者你看下他的完税证明
2022-06-20 20:34:24

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全年综合所得个税=(18000*12+50000*(1-20%)-15000-60000)*20%-16920=19280
股权个税=100000*20%=20000
福利彩票个税=30000*20%=6000
全年缴纳个税合计=19280+20000+6000=45280
2022-05-26 09:39:3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幸福的台灯 追问
2014-12-18 11:10
赵老师 解答
2014-12-17 15:47
赵老师 解答
2014-12-17 22:23
赵老师 解答
2014-12-18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