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小霞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21-12-09 19:16

根据“财税2019年13号”文件的规定: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并且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这个地方所说的不是利润,而是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以后得到的数额,用这个数额来判断不超过300万元。
(2)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人数。
(3)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包含5000万元。表中104从业人数栏和103资产总额栏这两个数据是按全年季度平均值来计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平均值是用4个季度平均值加起来除以4,如果是在年度中间开业或者是终止经营的,那么加起来不用除以4,直接除以实际经营期就可以了。

美美 追问

2021-12-10 09:14

那如果季度财务报表报错了怎么办呢

小小霞老师 解答

2021-12-10 10:22

你好,这个财务报表可以更正的呢,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

美美 追问

2021-12-10 14:52

那更正财务报表,比如说利润表,就会涉及到改变之前申报的企业所得税预交申报表,那所得税季度申报表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上面修改吗

小小霞老师 解答

2021-12-10 15:11

应该是可以更正申报的,不行就需要去当地税局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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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就不是一两句话就可以说的清楚的 你可以在学堂找到 汇算清缴的课程,进行系统的学习
2019-05-15 11:18:3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8〕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   四、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严格按 照本通知的规定,积极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7月11日
2019-04-24 16:33:48
你好,有补缴所得税吗
2019-05-16 22: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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