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收购农产品取得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计算加计抵扣进项税额。那么如果取得的是1%普通发票,能不能享受加计抵减,有没有专门的政策文件?

相信老师
于2021-11-28 17:34 发布 2125次浏览
- 送心意
家权老师
职称: 税务师
2021-11-28 17:36
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率货物的农产品,以农产品买价和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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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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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8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