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11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30万元,销售竹制筷子36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28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46万元。已知木制一次性筷子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为( )万元 A、1.4 B、1.42 C、4.72 D、2.92 R~R~ 于 2019-04-21 15:16 发布

无私的白云
于2021-11-28 09:14 发布 2848次浏览
- 送心意
朱小慧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