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1-11-24 11:35

快递是现代服务的 加计扣除10%的

刀大 追问

2021-11-24 12:32

老师,21年的加计扣除做在10月份上,是计算1-10月份的认证税额合计数据*10%吗?

朴老师 解答

2021-11-24 12:44

同学你好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2.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刀大 追问

2021-11-24 12:50

老师,我21年没有做加计扣除,我现在需要计算加计扣除的数据,是把1–10月份的认证税额合计数*10%对吧?

朴老师 解答

2021-11-24 12:53

同学你好
不是
之前没做就放弃了
你只能做当期的

刀大 追问

2021-11-24 12:57

老师,10月份的没有做是不是也算是放弃了?

朴老师 解答

2021-11-24 13:01

同学你好
对的
可以这样理解

刀大 追问

2021-11-24 13:11

老师,税局说预警了让改在10月份上,我是不是只加计扣除10月份的认证税额就行了

朴老师 解答

2021-11-24 13:20

那你算一下没有计算的加计扣除的税额一共是多少
按照这个填写

刀大 追问

2021-11-24 13:22

就是1-10月份的认证税额*10%对吧?

朴老师 解答

2021-11-24 13:28

同学你好
对的
直接这样计算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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