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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大
于2021-11-24 11:32 发布 3680次浏览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11-24 11:35
快递是现代服务的 加计扣除10%的
刀大 追问
2021-11-24 12:32
老师,21年的加计扣除做在10月份上,是计算1-10月份的认证税额合计数据*10%吗?
朴老师 解答
2021-11-24 12:44
同学你好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2.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2021-11-24 12:50
老师,我21年没有做加计扣除,我现在需要计算加计扣除的数据,是把1–10月份的认证税额合计数*10%对吧?
2021-11-24 12:53
同学你好不是之前没做就放弃了你只能做当期的
2021-11-24 12:57
老师,10月份的没有做是不是也算是放弃了?
2021-11-24 13:01
同学你好对的可以这样理解
2021-11-24 13:11
老师,税局说预警了让改在10月份上,我是不是只加计扣除10月份的认证税额就行了
2021-11-24 13:20
那你算一下没有计算的加计扣除的税额一共是多少按照这个填写
2021-11-24 13:22
就是1-10月份的认证税额*10%对吧?
2021-11-24 13:28
同学你好对的直接这样计算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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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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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大 追问
2021-11-24 12:32
朴老师 解答
2021-11-24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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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4 13:22
朴老师 解答
2021-11-24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