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受托研发系统,著作权归委托方所有,是不是应该开6个点的服务发票?但是其中还包含了一些硬件,比如电脑、扫描枪,但是合同上边没有明确区分软件系统和硬件的金额,是不是就适用从高税率?如果适用从高税率,那服务部分的税率可以改成13个点吗?

Totoro
于2021-11-15 15:39 发布 114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11-15 15:40
同学你好
混营的话是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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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服务,主要重点是开发,也就是做了改造。其他软件服务,可以是软件贸易公司的软件买卖服务,不做开发改造的统一版本软件
2018-11-28 11:55:13
你好 你们没有这个范围 你们就得去代开发票的 。 你们实际业务是什么 ?
2020-10-30 11:51:24
你好,软件租赁属于*信息技术服务*软件租赁 税率6%
2019-02-27 15:51:48
佣金的发票是给你们开的软件服务费是吗?那你直接做成服务费就可以了
2018-09-26 10:45:17
你好,可以,是可以的。
2020-07-16 15: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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