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21-11-05 19:37

累计扣除不对吧
你看下入职时间对不

候鸟已离开 追问

2021-11-05 19:45

入职时间应该怎么填,我填的11月1号,其实我是十月到的公司,你这么一说我就有点恍然大悟了,这个月是申报的上个月的个税哈

候鸟已离开 追问

2021-11-05 19:49

那我填专项附加扣除项信息是在个人所得税app   上填还是在自然人扣缴客服端上面填写呢,我填了就能在我这次的申报中扣除了吗

候鸟已离开 追问

2021-11-05 19:59

老师还在吗?

郭老师 解答

2021-11-05 20:02

是的
这个月申报的是上个月发下去的
你们上个月有发工资吗
没有的0申报
个税app就可以
自己填写
可以扣除

候鸟已离开 追问

2021-11-05 20:16

如果某个月没有发工资申报个税的时候本期收入就填零吗?比如老板拖工资有两个月没有发

郭老师 解答

2021-11-05 20:20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候鸟已离开 追问

2021-11-05 20:27

还房贷扣除项是只要有还房贷就可以扣初吗还是要符合什么要求才可以扣?

郭老师 解答

2021-11-05 20:48

你好
只要是房贷就可以

候鸟已离开 追问

2021-11-05 20:56

那申报时填的本期收入是应发工资工资吗?包含交通补助,通讯补足不

郭老师 解答

2021-11-05 20:58

你好
是的
包含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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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应该是累计减除费用不对吧
2019-10-11 15:18:49
累计扣除不对吧 你看下入职时间对不
2021-11-05 19:37:10
扣缴端本期申报税款计算时,提示“XX人员,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扣除累计减除费用”,且无法发送申报(提示如下图)。 ” 图片 图片 处 理 出现此提示,是由于提示中的人员的“减除费用扣除确认”名单中的“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栏与本纳税年度首个属期申报时的选择不一致导致的。例如在申报本纳税年度属期1月时“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选择了“是”,累计减除费用按照6万元扣除,但是在本属期申报时,“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改成了“否”,在税款计算时就会出现此提示。上述举例反之亦然。 处理方法: 查看提示中人员属期1月份的累计减除费用是否直接减除了6万元。 图片 1、如果是直接减除了6万,则点击“综合所得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或“劳务报酬(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其他连续劳务)→“更多操作”→“减除费用扣除确认”,将提示中的相应人员的“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栏选择“是”,然后进行确认即可。  图片 2、如果没有直接减除了6万,则需在“减除费用扣除确认”名单内将提示中的相应人员的“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栏选择为“否”,然后进行确认。 以上处理完毕后,返回到本属期进行税款计算、发送申报就可以了。
2021-05-07 09:19:00
你好 如果原来是单独申报可以汇算时候选择合并 坐标河北 税局答复 全年一次性奖金已经选择了单独计税,还能改成与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吗? 您可以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通过手机个税APP实现,具体操作是:在申报表“工资薪金”项下的“奖金计税方式选择”中选择将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
2022-02-28 10:53:01
你好 本来个人综合所得 是按月预缴 次年汇算 。 是因为有的员工可能不止你单位的收入 。有可能会有其他单位的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这些的。 所以 会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2020-03-3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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