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比如:计提不是应该在5月计提6月的费用吗?如发放工资时是在6月份发5月份的,但之前的会计也就在6月份计提5月份工资了,其他费用也是这样做。这不是违背的权责发生了吗,之前的会计一直这样做,后期会有什么影响吗?
w﹏j
于2017-01-10 09:56 发布 1064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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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计提是计提属于本期的费用,比如6月发5月的工资,但是这个工资本身属于5月的,所以应该在5月份的时候就计提,然后6月支付。
2017-01-10 18:07:50

你好,是当月计提当月的,而不是计提以前月份或以后月份的
2017-01-10 10:01:30

同学,你好,计提工资是借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而发放是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
2020-05-28 12:10:58

你好,你以后就需要计提,然后发放
2020-06-23 21:15:44

你好 你要根据你们工资制度 不同岗位的工资构成 和工龄 考勤等情况来复核的,先看总额和人数和上月对比是否变化大,变化大,找出大致的原因。再找个别人的工资和上月对比,找出大致的原因
2022-01-04 19: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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