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用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生产经营所得季度预缴了1240元,当时是财务人员垫付,之后公司公户又转给了财务人员。相当于这个所得税是公司承担的。到了年度汇算清缴,这个1240元又退回来了,退到了投资者银行卡中,这个钱有转到了公司对公账户!这个怎么做分录?(公司是另一个出资人设立的,投资者仅仅是名义上是公司的投资者) 不需要通过利润分配_未分配利润调整2020年的?还是直接做到2021年??
陆
于2021-10-05 22:26 发布 1079次浏览
- 送心意
思顿乔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1-10-05 22:35
您好,建议直接做到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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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不大,可以直接计入所得税费用的
2022-05-09 10:34:57

你好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019-12-26 08:41:55

你好,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核算的
2018-09-06 09:17:05

你好,不可以的,需要先走以前年度
2019-04-22 14:04:05

您好,建议直接做到2021年
2021-10-05 2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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