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合伙人共同开店,属于小股东,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没注意第四款有一条分红栏明细,如需退股时需要返还已分红(这里分的是业绩不是纯利润)且不返还股本,但在撤退条款里面有说的是按第五条款执行(实际合同上面就没有第五款,这里的原意思应该是指第四条款)公司净利润实际一直都是亏损状态,这种情况下撤资的话是否是按照上面的执行呢(退已分红部分,且不返还股本,还得承担亏损)
儒雅的小兔子
于2021-09-29 10:24 发布 79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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