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合伙人共同开店,属于小股东,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没注意第四款有一条分红栏明细,如需退股时需要返还已分红(这里分的是业绩不是纯利润)且不返还股本,但在撤退条款里面有说的是按第五条款执行(实际合同上面就没有第五款,这里的原意思应该是指第四条款)公司净利润实际一直都是亏损状态,这种情况下撤资的话是否是按照上面的执行呢(退已分红部分,且不返还股本,还得承担亏损)
儒雅的小兔子
于2021-09-29 10:24 发布 81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也是按照上面执行的
2021-09-29 10:29:20

你好,按照章程上约定的比例分配,一搬是股份比例
2021-04-26 12:59:12

你好,从会计上来说是这样的哈。就看你们有没有私下约定其他分红模式。
2019-07-11 10:30:21

你好,后台没有收到你的数据哦,净利润用总利润减去成本、费用,你可以先整理出经营期间的所有费用,投入的成本,每个月或者每年的利润
2019-05-08 13:19:15

你好,这个分红才缴纳个税
2020-01-10 15:58:0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