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该公司有关房地产的相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20年1月,甲公司自行建造办公大楼。在建设期间,购进一批工程物资,价款为1200万元,增值税为156万元。该批物资已验收入库,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该批物资全部用于办公楼工程项目。为建造该工程,领用本公司生产的库存商品一批,成本160万元,计税价格20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另支付在建工程人员薪酬640万元。 老师,请问,这个题中,领用库存商品计算销项税吗?自产自用,不是应该交吗?学堂答案中分录写的不交,是不错了?

雪诚
于2021-08-25 09:52 发布 2098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8-25 09:54
营改增之后,也就是2016年5月1日之后,领用库存商品后不计算销项税, 也不抵扣进项税。以前(营改增之前)是需要计算销项税。因为用于非应税项目(就是建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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