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和其他公司合并成立了一个工厂,我们公司占股51%,我们向工厂采购货物,老板说采购额不能超过总采购的30%。啥意思?我们这是母子公司,要备案税务?有什么风险?

无忧
于2021-08-17 18:08 发布 96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是的,因为受同一集团母公司控制,所以合并报表的数据不要重复了就行,最终合并的是全年的数据
2023-04-30 21:54:59
参考答案:
1.合理。《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如果收款人将此种汇票背书转让(包括贴现)给他人,背书行为无效,取得票据的人并不能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此人若再对他人背书转让,进而取得票据的人更不能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
2.合理。背书人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的情形下,记载人对于其直接后手的后手不承担票据责任。
3.合理。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持票人未给付对价而取得票据,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因此,票据债务人D有权以该事由对抗持票人。
4.应当履行票据责任,D在票据上的签章均为真实有效的,因此D应承担票据责任。
2022-04-16 08:53:04
参考答案:
1.合理。《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如果收款人将此种汇票背书转让(包括贴现)给他人,背书行为无效,取得票据的人并不能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此人若再对他人背书转让,进而取得票据的人更不能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
2.合理。背书人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的情形下,记载人对于其直接后手的后手不承担票据责任。
3.合理。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持票人未给付对价而取得票据,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因此,票据债务人D有权以该事由对抗持票人。
4.应当履行票据责任,D在票据上的签章均为真实有效的,因此D应承担票据责任。
2022-04-11 12:56:53
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应当按其账面价值计量
2022-05-30 11:48:50
要的,相对于母公司而言,那个孙子公司和集团内的公司,如果存在内部交易,也需要编制抵消分录
2022-01-04 12: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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