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08-05 11:54

同学你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规定:“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  
(四)茶叶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因此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按农产品适用税率为9%。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按农产品,税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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