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您好。 我们是承包了一个酒店的餐厅,并单独办理了营业执照,一方面服务于酒店住宿人员就餐,另一方面做对外就餐服务。酒店住宿人员是拿餐券来就餐,月末抵减我们应交发包方(酒店)的承包费;递减后,发包方还欠的就餐款,由我们并通过我们的原材料供应商直接给发包商开原材料发票,按所开的发票结算就餐款。 营改增后,酒店变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税率及附加费为6.6%,由我们承担,结算所欠的就餐费采取的方法是:我们的供货商给他开来的原材料发票后,支票就开给谁,供货商收到支票后再将不属于供货商的货款返还给我们。这样

一帆风顺
于2016-12-13 11:16 发布 140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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