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在异地城市设立开分所,往分所的对公账户转了30万,这个30万,其实是实际出资人转给总所账户,再由总所打入好过来的,分所财务做账时,这30万是一直挂往来款吗?还是怎么处理
学堂用户_ph517949
于2021-07-13 14:54 发布 2382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07-13 14:54
是的,这30万是一直挂往来款。
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这30万是一直挂往来款。
2021-07-13 14:54:45

你好,你直接写往来款就可以了,这种情况也不能写得太明显。
2019-10-14 15:10:14

1、不可以
2、您首先要确定款项真的是股东的投资款,才能确认的。
2019-09-09 14:59:40

你好,实际是什么款项 通过 公对公账户转账呢?
2022-10-27 18:21:08

如果是你们账面错了,那你可以盖相符
2018-09-18 17: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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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堂用户_ph517949 追问
2021-07-13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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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3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