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请问 清包工中 收取“其他费用”的概念是什么,如果是提供 建筑材料的清运(搬运移走,后续对垃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置)即主要涉及了人工搬运、交通运输、垃圾处置。对于双方的合同来说,购买方主要就是让提供服务方把非生活垃圾(比如板材等)搬走罢了,至于他们运到哪里 是否进行了合法处置 我们无从得知。那这种服务的发票,是否可归入清包工 开具3%建筑服务发票呢

Pika秋
于2021-07-13 11:11 发布 1134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07-13 11:43
你好 如果你们运用了 车辆运输的话。 就不算是清包工的; 如果你们只是单纯的提供人工给你们清运 这个是属于清包工的。只有劳务的这部分 才是清包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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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这样开可以的
2025-12-19 15:33:42
你好
不需要的,这个就已经包括在里面了
2022-09-30 14:42:41
你好。不需要备注,你好,不需要备注的。
2022-04-16 08:15:00
你好,。你好,真实发生的业务就可以开发票。
2022-04-16 08:16:58
开材料的不用选择特定业务。建筑服务。
2024-05-30 17: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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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ka秋 追问
2021-07-13 13:22
meizi老师 解答
2021-07-13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