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一个公司在2016年2月份工商注册成立的,5月份建账,2--5月的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写的是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写的是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5--10月的资产负债表实收资本还是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但其他应收款是从别人还钱那部分体现的,中间其他发生的业务该做都做帐了,这样做的资产负债表有问题吗?
潇潇
于2016-12-05 15:43 发布 1394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12-05 15:50
那应该怎样做这个红字冲减这一步呢?还有5--10月份的资产负债表不能再改动了吧?已经按月都报了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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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实收资本不能大于注册资本的。
2021-12-27 11:14:03

您好!建议您直接做红字冲减那个未实际收到的实收资本。
2016-12-05 15:47:09

这个没有交钱,不用进行账务处理
2018-10-18 14:10:22

你好,没有实际缴纳出资,这样做分录(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是不正确的
应当把这个分录冲销才是的
2019-10-15 13:48:31

你好,现在是认缴制,按实际收到的投资款确认实收资本,认缴而未缴的,不能挂账其他应收款,不应确认实收资本,该账务处理错误,可冲销。如果公司股东认为100万注册资本已足够,可进行章程修改、工商变更,将注册资本改为100万元。
2018-05-31 09: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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