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税务上的政策问题不能确定,想请教您一下,我们学校是一般纳税人,属于生活服务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文件,2020年我们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有一个问题是我们1月份开具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1月、2月、3月除了这张发票这外没有别的收入,增值税是按0申报的,后面从4月份开始开发票的按免税执行,这个1月份的专项发票影响我们后面享受的减免吗?
k1
于2021-06-19 15:32 发布 93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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