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向红光工厂购物一种材料1400公斤计。252000元货款尚未支付。 11月8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上月应付红光工厂材料款70000元。 11月13日,车间领用甲种材料1100公斤。计154000元,乙种材料1900公斤,计342000元。 11月16日以银行存款支付,11月3日应付红星工厂材料款。460000元及11月6日应付红光工厂材料款252000元。 11月24日,生产产品领用甲种材料2800公斤。计392000元,乙种材料1900公斤,计72000元。 11月27日,向红光工厂购入甲种材料2400公斤,计336000元,货款尚未支付。 11月28日,生产产品领用甲种材料2700公斤,计378000元。 11月29日。向红光工厂购入甲种材料1700公斤,计238000元,货款尚未支付。

欣喜的春天
于2021-06-07 14:22 发布 165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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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喜的春天 追问
2021-06-07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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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7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