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2021年更正申报了2019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导致总分机构需分开补缴企业所得税,但是有一家分支机构2020年已经注销,请问:1.此分支机构需要补缴的企业所得税能否由总机构代为补缴? 2.如果要由总机构补缴,请问总机构要怎么填写年度申报表及附表和怎么办理手续,才能把这笔税款转为总机构的未清缴税费?
学堂用户hpg9ur
于2021-05-20 16:46 发布 245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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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报税15号结束,你赶紧先季报申报吧。年报截止到5.31号完成一般也在4月左右申报,这个还早。
2019-01-09 12:30:26

你好,你这是什么表?企业所得税表?年度的现在可以填?
2019-12-18 17:03:21

你好,从时间要求看,所得税季度最迟上报时间是4月18日,所得税年报最迟时间为5月31日,你可以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确定先报哪个。
2018-04-05 20:20:56

您好
根据填表顺序填写就好了
2020-05-29 17:14:05

有老师回复下这个问题吗
2018-01-10 1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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