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东公司与其子公司(华西公司)高管签订协议,授予华西公司高管100万份股票期权,待满足可行权条件时,华西公司高管可以以每股4元的价款自华东公司购买华西公司股票 华东公司为结算企业 以集团内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进行结算,不是应该作为现金结算来处理么?
Limin
于2021-05-20 14:52 发布 86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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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应当作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核算
2021-05-20 15:04:14

同学你好,你可以理解为就是子公司给子公司高管发放股票。。这样和母公司就没什么关系,子公司就按权益结算。这样能明白吗?
2021-09-14 00:04:53

不是现金结算,是股份结算
相当于母公司帮子公司结算
2019-07-20 14:40:14

同学你好:
1:如果母公司以自身权益结算,按权益结算。没有以自身权益工具结算,就是按现金结算的估分支付算 (这句话是正确的)
2:“子公司没有结算义务,不管子公司是不是以自己权益工具结算,都是按权益结算,但是子公司有结算义务的话,就是按照现金结算的估分支付 。这个概括对不对”这句话是错的
2021-07-28 21:41:14

您好,现金股票增值权本身是现金而非股权。
2021-03-11 10: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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