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36号,第14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1:意思是不是企业与企业间的无息借款要缴纳增值税? 2:我公司2010年向另一公司借款740万,双方签订有无息合同,已还款120万,请问剩余的620元要交增值税吗? 3:如果缴纳从什么时间开始交? 4:交多少钱?
四季
于2016-11-25 14:21 发布 5037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6-11-25 18:46
您好,1、企业与企业间的无息借款不用缴纳增值税,2、剩余的620万元能还就还,不能还就挂着。3、如果交税,也是按同期银行贷款的利率计算出的利息交税,从借款时算起,但是一般不这样处理的。4、按计算出来的利息*增值税率交(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是6%,小规模的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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