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一个实务问题,甲方欠公司工程款,法院判决 问
出售车位,需要交增值税,城建税等附加,印花税 答
老师,对方退我们一部分成本,当时做的是借:主营业务 问
是的,就是那样冲就行 答
出纳理论课在哪里?我只看到有直播课 问
同学,你好, 这个需要问下学堂官网:https://www.acc5.com/ 的在线客服,是他们在负责教学这块 答
老师你好,个人工资一年一共95000,没有专项扣除,个税 问
您好, 你是把年终奖并入到工资里面了吗? 答
一般纳税人商贸公司,经营范围有货物运输,加油站开 问
可以的,根据情况分配就行 答

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罚款会计科目怎么做
答: 你好,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形成的罚款?
工程施中城建局罚款应计什么会计科目
答: 在税务方面,按照以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以及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得扣除。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此予以明确,所称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所称的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处以的滞纳金、罚金,以及除前款所称违法经营罚款之外的各项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并进一步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 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2008年1月1日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不得税前扣除。实施条例及截至目前所见的规范性文件并未进一步予以细化。 不过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一文的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中明确,“扣除类项目中‘11.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实际发生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损失的金额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员工罚款属于哪个会计科目
答: 您好,是你们收员工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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