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 好!我公司是2015年3月开业的一般纳税人公司,我公司2015年亏损了7.3万元,2016年1-10月亏损16.2万元,现我公司12月准备开销项发票112万元,进项发票有61.5万元,除掉费用和税金,大概有利润29.2万元,我公司每个季度申报所得税的时候都自动勾选的小微企业,那我12月做帐的时候,是不是要把2015年的亏损和2016年1-10的亏损减掉,再按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政策,应交企业所得税,是这样吗?例:应纳所得额:29.2-16-7=6.2万,
祝福
于2016-11-18 15:49 发布 70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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