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去年小规模增值税3%减按1%征收,我看前面会计做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1%做的,后面又将2%的减免做为,借: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增值税。这样做不对吧,公司又没有实际收到税局退回的钱,直接做一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 就可以了吧?后面的减免增值税还要做分录吗?
谭玲莉
于2021-04-24 11:04 发布 1299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1-04-24 11:05
你好不需要做这个的减免的2%,忽略就可以,不需要做。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营业外收入-免税收入 。
2018-07-10 14:23:57

你好,同学
老师看了分录,如果不用交税,转到营业外收入是没问题的
2024-04-28 13:34:56

你好!小规模按第一个就可以了。
2020-10-28 11:13:47

你好,没错的,就是这么做账的
2024-12-26 11:16:54

可以不用
直接销项结转到营业外收入
2020-04-29 1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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