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小规模纳税人!有跨省的业务已经在国税局开了外经证!外经证日期未到截至日期!在当地已经报验!10月税款已按规定在项目所在地缴纳!发票是11月在公司开的!请问这个月公司零申报!下个月再在申报表里填上10月预交税款和开票金额应纳税款冲抵可以吗?
温暖
于2016-11-16 11:35 发布 1077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11-16 19:54
我们公司发票初次领购申请10月31日国税局才批准!10月31日下午才购到票!金税公司11月1号才给我公司安装好开票系统!所以我们11月1号才开出该项目发票!我们国税按季度申报!!地税按月申报!外经证是10月在国税局开的!我10月地税零申报应该是可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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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超过季度30万,没有的填第十行
2020-07-08 10:26:01

你好!就填在第一行就行了。
2017-08-03 10:24:24

您好!定额纳税的一般是不需要单独填报的。不过有的地方是要填,你低于定额的时候按定额的金额来填写,超过定额的时候按实际的金额计入不含税收入。
2017-06-18 19:51:05

你好,是自开专用发票,还是去税局代开的?
2023-04-11 13:09:56

开的免税金额发票仍然免税
2019-10-21 09: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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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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