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售价和原材料中均不含有增值税,假定销售商品和原材料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甲公司2019年12月发生如下交易和事项: (1)12月5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价款为150万元,已办妥托收手续,同日收到乙公司交付的一张3个月内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面值与应付甲公司款项的金额相同。 (2)12月20日,甲公司为租入某包装物支付给对方押金5万元。 (3)12月28日,向丙公司销售原材料一批,价款为80万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2万元,为鼓励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丙公司于2月3日付清了货款。 (4)12月30日,甲公司收到丁公司存入的保证金8万元。 (5)本月甲公司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为6万元。
年轻的眼神
于2021-04-19 18:49 发布 236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稍等,写好发给你
2021-12-26 09:28:30

你好,把提完完整发过来
2020-07-07 09:55:17

(2)根据事项(1),编制甲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票据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132.74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17.26
2020-05-25 12:30:03

你好题目要求做什么
2021-07-10 18:39:07

你好,你具体疑问是什么?分录吗?
2021-04-19 19: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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