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1日,出租的无形资产(F非专利技术)余额为500万元,累计摊销余额为1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甲公司2017年发生的无形资产相关业务如下(1)甲继续研发一项生产用新型技术。该技术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年初余额为70万元。①本年度1至6月份该技术研发支出共计330万元,其中,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130万元。②7月15日,该技术研发完成,申请取得专利权(以下称为E专利权),支出共计50万元,其中,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30万元,发生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20万元,并于当月投入产品生产。本年发生各种研发支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49.4万元。依相关法律规定E专利权的有效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
缥缈的帆布鞋
于2021-04-16 08:09 发布 103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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