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系统提示:“离职人员未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离职又重新入职的员工),之前月份有享受,但因离职,已不继续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造成本月预填未享受,请按政策规定计算和填写扣除额。” 我该怎样继续操作?
appleingo
于2021-04-08 16:20 发布 1437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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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04-08 16:21
修改下入职日期即可。修改为新入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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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下入职日期即可。修改为新入职日期
2021-04-08 16:21:07

修改下入职日期即可。修改为新入职日期
2022-04-04 15:00:24

你好,从新入入职开始
2019-10-11 18:33:18

根据提示,离职人员只能在离职当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未能在该月享受,则不能在后期累计,因此,此时应按照政策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和填写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额,以准确完成个税系统的填写操作。
2023-03-14 15:03:08

你好
专项附加扣除个人修改了
他离职了
改了别的企业的
你看下交个税了嘛
2022-04-05 20: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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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ingo 追问
2021-04-08 16:22
文文老师 解答
2021-04-08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