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下,公司3.15日办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国税通知7月1日开始按季度申报,然后10月份 进行第一季度申报,当时零申报(当时没有做财务账)。10月开始建账,把3-9月份的业务做到10月份合计收入8万左右 ,那么第二季度申报10-12月份的增值税时,季度收入不是超过了9万免增值税,10-12月份的收入15万(其中包含3-9月的8万,10-12月份的7万)那岂不是交增值税?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chaney
于2016-11-04 14:54 发布 96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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