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萱萱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03-29 15:57
2020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自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相关问题讨论

工商年检6.30
税务局汇算清缴5.31
2019-04-17 13:03:57

您好!与公司年检程序是一样的,也是通过当地工商局网站在网上年检栏中填报相关资料,报工商局预审,预审通过后,下载打印的年检报告书,携带如下资料到办事大厅进行现场审核。有的地方需提交总公司年检通过的资料。
上面您可以做下参考,在实际中还是建议您咨询下当地工商局,因为每个地方具体操作可能有所不同。
2016-03-22 13:47:34

您好
年检就是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写各自表格资料
2021-01-30 18:47:55

你好
人数看12月份的人数
2021-03-22 10:45:38

网站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021-03-10 14: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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