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小羽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1-03-20 12:37
你好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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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的,是这么做的。
2021-06-09 16:35:24

这个已经属于企业放弃抵扣的权利,直接视同普通发票入账。
2020-05-24 15:51:11

不处理,你做借转出未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贷进项税额 结转这个就可以,
2020-03-19 16:06:42

你好,按照票面金额的9%抵扣的
2020-02-16 13:50:07

你好!这个看你需要了,现在勾选,申报前都可以勾选的了。
2019-06-20 16: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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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羽老师 解答
2021-03-20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