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服务方,去年10月份签了一笔2万元的合同,对方接受方付了2万元,我方开了普通发票,后因我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现在要对公转账退款2万元,对方不能返还2万元发票,在会计上该如何处理?
兰兰
于2021-03-18 16:04 发布 622次浏览
- 送心意
许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2021-03-18 16:05
同学你好!这个原来确认的收入 分录 冲回的
同时 你们开红字发票 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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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区别
2015-11-24 11:23:20

你好!
是的,你的理解很对
2020-11-24 13:54:54

你好!这个是没有限额的
2022-03-30 16:03:33

同学,你好
需要缴纳的
2021-09-12 21:15:11

盖企业的就可以的
2020-12-27 09: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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