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们是2011年注册的企业,法人和股东是同一个人,办执照时法人从个人账户上将注册资金存入基本账户了,营业执照办下来后又把注资从基本账户上转到法人个人账户上了,请问这样有没有风险?有的话有什么办法解决?
敏
于2021-03-16 11:23 发布 833次浏览
- 送心意
佟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3-16 11:24
你好,这样属于非法挪用公司资产了,股东应该按照章程做实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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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样属于非法挪用公司资产了,股东应该按照章程做实缴处理
2021-03-16 11:24:22

不需要足额缴纳,协议约定了出资年限的在出资年限内补齐即可,前期筹建的直接作为法人投资的资本即可,因为钱已经支付了,就不用再过一遍一行了
2019-04-12 13:52:15

这个可以接受法人个人账户转账至基本账户,收到实收资本金。几个股东需要分开转账,或者是交现金给公司财务,公司财务再将现金存入公司的基本户,开具相关的收款收据
2019-05-01 16:40:46

你好,同学。
100万为限用资本偿还。
2019-10-03 12:38:59

你好,这个是允许的,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之前,把实收资本拿过来就可以了
2022-02-25 07: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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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 追问
2021-03-16 11:32
佟老师 解答
2021-03-16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