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1-03-12 17:52

你好
 
一、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这一条是针对于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相关单位给予的优惠政策,所以可以说范围相当广发,不仅仅是交通运输行业,只要是运输上述物资的企业因为运输物资所取得的收入,都可以免征增值税。
享受这条优惠政策的重点是要把握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这一点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可以看到,目前的清单如下:


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 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 年延长至8 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 以上。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交通运输判断标准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的,分为: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及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三、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 〕36 号印发)执行。
这里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范围是: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自2020 年3 月1 日至5 月31 日,对湖北省境内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代开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时,暂不预征个人所得税;对其他地区的上述纳税人统一按代开发票金额的0.5% 预征个人所得税。
此处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除低于和时间范围外,有三处需要注意:
1 、享受的主体: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代开并不在享受优惠政策范围内;
2 、享受的项目:代开货物运输服务,注意是货物,自然旅客运输就不能享受了;
3 、税率的优惠:湖北地区暂不预征个人所得税;其他地区按0.5% 预征,这里特别注意是预征,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属于生产经营所得,这次的优惠只是对于代开部分预征的,而对于最终申报的没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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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小规模之前税率是3%的,现在是1%。
2021-06-30 10:49:19
不能叠加享受,只能选择一个政策享受优惠。祝你学习愉快
2015-10-13 18:50:15
增值税税率1%,季度30万普通发票和无票收入可以免增值税附加税 六税两费减半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5%
2023-10-17 16:24:36
一般一个市会同一个政策。但是怕各地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打12366。
2023-03-15 11:47:22
你好  一、综合利用资源的企业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税〔2015〕7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综合利用资源的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政策:    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3.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4.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5.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二、自产自销新型墙体材料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税〔2015〕7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政策:    1.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2.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3.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三、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税〔2011〕10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企业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四、安置残疾人就业不低于25%的企业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税〔2016〕5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政策: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其他企业超过一定税负后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1.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2.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3.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法超过6%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4.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50%。 六、除国家统一政策外,当地可设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在日常的工作中,多参与税局组织的活动和培训,多了解当地的政策,关注当地税局的公众号微博等,及时做好税务信息整理。 ●
2023-02-23 11: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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