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在做研发加计扣除时,差旅费和会议费是不能加计的,对吗?
感动的钢笔
于2021-03-10 08:55 发布 69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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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对的
这个不能
2021-03-10 08:56:06

:
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的规定,企业从事规定的研发项目的下列费用支出,可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据此,上述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都不得享受加计扣除,故研发人员的差旅费也不得加计扣除。
2022-04-25 18:51:00

您好!如果与研发有关,也是可以的
2022-04-25 09:21:13

你好,不可以的呢,只是科技人员的呢
2019-05-27 14:23:07

研发费用办公类的支出是不可以加计扣除的,只有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才可以加计扣除。
2019-05-07 14: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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