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上个季度利润总额是5683.77,要交的所得税是5683.77*10%=568.38(这是利润表里填的),所得税申报表填的是:第10行实际利润额是5683.77,第12行应纳所得税额是5683.77*25%=1420.94,第13行减免所得税额是5683.77*15%=852.57,第19行本季实际应补所得税额是1420.94-852.57=568.37,两个数相差0.01,老师这个情况怎么办?
肖飞
于2016-10-20 09:48 发布 890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10-20 09:55
那利润表中的数据怎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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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之前季度盈利减免了税额,后面亏损了导致这种情况吗
2018-01-10 17:56:52

你好!应该是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2020-04-21 17:04:09

您好,减免的所得税,100万以内不是22.5%吗
2022-05-12 16:01:11

你好,减免的增值税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从而计入利润总额,因此,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2019-04-13 04:41:49

实际利润额是15246.11 实际需要交的是5% 减免的就是20% 减免税额= 实际利润额是15246.11*20%
2019-08-13 10: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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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0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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