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为了支付价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承兑人丙银行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了银行的汇票专用章。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丙银行请求付款。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B.丙银行无权拒绝付款 C.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D.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提问:甲公司签章无效,为什么丙银行还签字签章进行承兑,在受理承兑时,丙银行不负审查责任吗?

Mary宇
于2021-01-14 12:06 发布 1513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21-01-14 13:10
你好,同学,
你这里主要考核的知识点是追索的知识点,实际工作中,是银行会审核的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可以没有收据
2023-10-20 18:16:54
需要对方背书后开收据处理,这个是正常流程
2017-11-09 09:05:43
你好,最好是让对方开具一个收据,证明收到了汇票
2017-07-24 10:42:26
可以的
2017-12-29 11:03:46
你好,不需要做什么,你咨询一下银行什么时候可以接受进账,谢谢
2022-04-13 15: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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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y宇 追问
2021-01-14 13:15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1-01-14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