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问,我公司有职员,是在其它公司购买了社保的,而现在又入职我公司,到发工资时我给她发工资了,就必须需要给她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这叫违反税法吗?问题是她的社保不是我公司给申报的,但她的个人所得税却是我公司申报的,这样做属不属违返税法呢?

xiao慧
于2016-10-07 14:53 发布 1109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10-07 15:04
老师,这职员是打算以后在我公司一直工作下去都仍是在其它公司购买社保的哦,即是存在以后我司一直给她如实申个人所得税,但就一直都不在我司申报社保,这样是合法吗?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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