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甲公司从二级证券市场购买了乙公司债券。债券的本金1100万元,期限为五年,划分为债权投资。甲公司支付价款961万元,含交易费用为5万元。每年1月5日按票面利率3%支付上年度的债券利息,实际利率为5%,该债券在第五年兑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请问: 2017年末应确认的实际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2018年1月5日收到利息的会计分录? 2018年末应确认的实际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
暖阳
于2021-01-02 15:28 发布 1855次浏览
- 送心意
庄永发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1-02 15:58
同学,你好。
(1)2017年末应确认的实际利息收入为:(961+5)*5%=48.3
借:应收利息 33 (1100*3%)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15.3
贷:投资收益 48.3
(2)2018年1月5日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33
贷:应收利息 33
(3)2018年末应确认的实际利息收入为:(961+5+15.3)*5%=49.07
借:应收利息 33 (1100*3%)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16.07
贷:投资收益 49.07
麻烦同学评价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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