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一下:我们总公司投资举办了一所学校,现总公司将学校100%举办权益转让给一个上市公司。转让前提是将总公司的股权100%质押给这个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注入1千万后托管学校10年(学校现有的债权债务及相关资产不接收),托管期满上市公司将归还转让方并解除股权质押。问问总公司和学校财务方面账务处理。

A会计学堂王老师
于2020-12-27 14:15 发布 768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
ABD
根据规定,行使代位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2023-12-31 21:31:22
您好
这种抵消之后,相当于债权实际上不存在了
债务跟债权抵销了
2023-08-18 01:11:19
您好,同学,是这样子的
2023-09-05 14:06:31
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AC,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时,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2024-02-20 18:15:02
资产 =负债+所有者权益 债权人权益就是负债
2015-11-21 11: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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