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已计提费用,但对方12月份为开具发票,直到21年1月份才开具发票,是否可以把21年1月份开具的发票付到20年12月份已计提的凭证后边?
小火山
于2020-12-21 22:30 发布 1174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0-12-21 22:30
你好
12月没开
一月份开的?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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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2019年发生的一些费用 对方还没开票给我们
2020-01-08 17:53:34

计提就是计算和提取。按规定的比率与规定的基数相乘计算提取,列入费用科目,像计提工资,这个月的工资,这个月并不会发,但这个工资是本月发生的,根据权责发生制,所以要计提出来,形成本期的成本与费用。
2019-11-27 11:36:46

你好!计入应付就可以了。
2017-06-13 14:39:59

就是对今后发生的费用提前计提进入费用科目核算
2016-03-04 09:43:38

学员你好,
税费放附加。
2019-09-26 11: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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