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中“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请问2021年1月1日以后还可以使用1%的征收率吗?

小鹿bita
于2020-12-21 11:18 发布 8911次浏览
- 送心意
王晶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2-01-08 14:25:41
小规模季度不超九万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所得税政策年纳所得额低于30万减半按20%征收
2016-10-18 13:58:35
您好!都属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是一样的。
2023-05-29 17:12:46
你好,他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可以的。
2022-07-29 09:56:34
你好同学,2023年一般纳税人是没有新政策的哈,小规模单位是普通发票,必须按照百分之一来填开发票,然后专用发票的话,既可以选择1%,也可以选择百分之三,一个季度30万以内的普通发票是免增值税的。
2023-06-15 09: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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