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看我理解的对么,自产的产品从购买原材料到商品本身产生了增值,并且购进原材料也产生进项税,所以要将用作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投分送非销售看作视同销售来抵扣进项;而购买产品有进项税,但本身没有增值,投分送之后有可能发生增值,所以要视同销售,抵扣进项税,用作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本人不会再产生销项税,所以不视同销售

颜菲
于2020-12-19 20:35 发布 1403次浏览
- 送心意
杨喜叶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12-19 22:16
同学您好
第一句理解没问题,但是购买的产品不能用增值来理解,因为购买的商品用作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当作销售来处理,那么销项等于进项,这样也就相当于增值税为零,所以准则说不视同销售,但是进项要转出.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颜菲 追问
2020-12-20 10:37
杨喜叶老师 解答
2020-12-20 11:08
颜菲 追问
2020-12-20 15:01
杨喜叶老师 解答
2020-12-20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