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XX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跟公司相当于是合伙关系,9月3日A公司支付40000,9月28日A公司支付30000,4月14日B公司支付3000,7月10日B公司支付5000,当时都是以借支的形式,没有申报工资个税,现将借支全部确认为其工资,我这边现如果去税务局大厅更正申报,B公司支付的8000只能算作B公司的工资吗?A分公司支付的70000只能算作A分公司的工资吗?如果更正申报,两家公司都需要更正申报吗?又或者个人年度汇算清缴的话,B公司8000和A分公司70000也是要分别对应公司进行汇算清缴吗?两家公司合计借支78000,如涉及个税,去大厅更正申报会有滞纳金吗?选择哪种方式比较好呢?
格格巫
于2020-12-14 09:52 发布 791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12-14 10:25
同学你好
对的
都需要更正申报的,有滞纳金的
你可以做在这个月申报
相关问题讨论

年度汇算清缴到5.31号截至了 如果你没有做的必须去税务局大厅申报
2020-06-11 14:30:26

您好同学
你要按明细填的同学,你看一下明细填完对不对,
2020-05-19 15:42:37

你好
比如应交10万,你4个季度预交了11万,就退回1万
比如应交10万,你4个季度预交了9万,就需要补交1万
2019-11-01 09:56:17

您好,你填的金额不对,导致初始数据不符合逻辑关系
2019-09-25 17:52:49

您好
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看
2019-06-24 08: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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