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支付了一笔内部刊物印刷费,4万多元,支付给了公司以外的个人(不是本公司员工),个人不想承担税费,不去税务局发票, 1、请问我公司可以自行去税务局发票吗? 2、如果可以,是以个人的名义去代开?还是以企业的名义代开? 3、如果我公司去发票的话,需要承担的税费是增值税、附加税、和个税吧?这些税费可以税前列支吗?增值税是去国税代开的话,附加税和个税在哪交呀?国税还是地税? 4、如果我公司去发票是不是需要有跟个人的合同呀? 麻烦老师,一一回答我的问题,不胜感激! 老师,我关键是想知道,这

小绵牛
于2016-09-18 16:27 发布 148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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